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教育厅,是辽宁省政府领导下的行政机构,负责辽宁省全面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推进教育现代化、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的职责。教育部门是一个关乎千家万户教育发展的有力组织,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幸福的重要机构。辽宁省教育厅的职能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一、制定教育政策,统筹规划教育事业

辽宁省教育厅负责制定教育政策、规划教育事业,统一指导各级教育管理部门,保障全省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政策要紧密结合中国国情和辽宁省实际,以促进实现教育现代化和公平发展为目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市场需求,科学规划教育发展方向和路径。

二、监督和管理教育工作,推进教育现代化

辽宁省教育厅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着力构建优质教育服务体系,加强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价,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教育厅还开展教育创新与研究,搭建高水平校企合作平台,加强对教育信息化和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研究和培训。教育厅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校园文明建设和学生健康成长,重视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促进有质量的教育资源改革和整合,营造公平竞争的教育环境。

三、 推进教育合作与交流,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

辽宁省教育厅重视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强化与外国政府部门、教育机构、企业的合作与交流,推动辽宁省教育国际化进程。加强招生宣传,建立和完善留学生教育服务体系,加强海外留学生管理和服务,提升辽宁省教育事业的国际影响力。

总之,辽宁省教育厅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精心谋划和推进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努力打造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为推进辽宁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幸福生活的实现做出积极的贡献。